充电桩作为国家“新基建”项目,为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对新能源充电桩进行大力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了《2023年北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针对新建(含改扩建)的V2G、光(储)充、有序充电桩等示范充电设施的建设奖励政策。根据实施细则,此次奖励的对象主要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新建(含改扩建)的V2G、光(储)充、有序充电桩等示范充电设施,并且这些设施不包括公交等专用桩和社会公用充电桩。V2G、光(储)充、有序充电桩等示范充电桩建设奖励(不含公交等专用桩、社会公用充电桩):300元/千瓦。据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一项重磅政策——《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共享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从2022年起,凡是通过认定并建成的A类示范小区,将获得充电设备金额50%的财政资金补贴。A类示范小区特指那些利用小区自有停车位建设共享充电设备的小区,原则上为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这些小区在符合以下三方面要求后,即可申请成为A类示范小区:小区的停车位上进行扩建建设。扩建的充电停车位将不少于3个,确保每一位电动车主都能轻松找到充电位,告别“充电难”的困扰。为了让充电停车位得到更合理的利用,采用分时共享智能有序调节模式。充电停车位将实现智能化管理,通过APP或小程序即可预约、支付、充电,让充电变得像加油一样简单快捷。为了确保充电设备的顺利建设和运营,将由专业的充电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小区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也将给予全力支持,并与充电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责任义务。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和南京市财政局携手发布了《南京市2023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由新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构成。一、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财政资金对提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1)在居民区建设且统一运营管理、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公共交流桩每千瓦补贴 50 元。
(2)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 300 元。
(3)各区所属行政村直流充电桩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贴200元。
除了建设补贴外,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15元/千瓦时;在居民区统一建设运营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公共充电设施提供运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0.05元/千瓦时。江苏常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印发《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其中将补贴分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充电设施运营补贴。居民小区内统建统营的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在当年标准基础上上浮了10%。如果充电设施同时具备有序充电功能,补贴上浮比例更是高达15%。这一政策无疑将推动更多小区加入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行列中来。宁波市政府发布了《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本)》,根据细则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建成投运的急需布局的基础公益保障性充电(不含换电)设施、智能车网互动充放电设施的设备,将享受建设投资奖励补贴。计算依据:普通直流快充桩按设备铭牌功率、采用智能负荷分配充电站充电设备按最大同时可充功率、智能车网互动充放电设施设备按放电功率;奖励补贴标准为不高于240元/千瓦。单个项目(站点)奖补金额不高于50万元。湖州市政府发布了《湖州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实施办法》其中,小区智能化充电改造成为了政策扶持的重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享受高额补助。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规划设计符合要求的,由电力部门或业主单位牵头,完成100%配套建设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的,将给予每个小区一次性补助5万元。据《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对充电桩的补贴政策整理如下。按照单桩参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流快充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8万元/桩;交流慢充桩奖补300元/千瓦,奖补上限2000元/桩;带有有序充电控制功能的交流充电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000元/桩。设施奖补金额不高于招标价格。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重磅通知,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实施方案中,福建省发改委明确提出要提升创新示范应用水平。这包括推广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等示范站的建设。这些创新示范站的建设,将有效提升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的科技含量和服务能力,为新能源车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将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备受关注的《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将大力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的管理模式。为了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参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对开展“统建统管、有序充电”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按车位给予3000元/桩的建设补贴。德阳市最近出台了《德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本次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居民小区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了确保充电的秩序和安全,居民小区内的充电设施需采用“统建统管、有序充电”的模式,即由物业或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充电过程的有序和安全。充电设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单桩充电功率要大于等于7千瓦,补贴标准为1470元/桩。根据《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最新意见,我市将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大家的绿色出行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为了解决居民小区充电难的问题,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利用居民小区、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专用车位,实现“统建统营”的充电基础设施新模式。为了鼓励更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政策还提供了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